学院党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东南大学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院内全体党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党支部要严格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对每名党员要登记造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过好组织生活,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2、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注意掌握党员的思想变化,及时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把握思想脉搏;
3、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制订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4、党员自觉履行党费收缴制度,对无特殊情况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脱党处理;
5、对每位党员都要建立党员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鉴定表、党员奖惩情况等。党员档案严格管理,移交手续明确,确保档案保存完整;
6、党员调入调出时,应及时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7、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应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党委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