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各党支部的建设,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据学院实际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二、期限:
学院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三、准备: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党支部书记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内容:
围绕校党委和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身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以下几点:
1.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
3.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团结的情况。
4. 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的情况。
5. 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要求:
每位党员务必做到: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既讲成绩,又讲问题;既讲集体,又讲个人。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党委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