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冬梅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1304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及学院名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9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元,17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元,22

  

三、 评选程序

1028-10301500前 学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并提交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三)到相应年级辅导员处,表格请勿改动格式,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四)发送至dmli@seu.edu.cn

1031-113日 学院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5日。学生在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完成网上申请。

114日 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最终结果以学校审核和公式为准。

  

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时不要改变表格原来格式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其他内容打印,所填内容需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一致。(注意:学院名称填写完整: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专业空着不填,班号填写完整,班号为学号前6位,如112161

  

生医学院学办

20191028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doc

附件四: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1).xls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