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冬梅发布时间:2019-09-27浏览次数:1757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要求结合《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现正式开展生医学院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名额

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我院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必须是所评学年的校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4、申请第二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外语三级考试;申请第三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四级外语考试;

5、获奖者必须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学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

6、必须有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记录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表现优良.

(三)奖励比例校长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

(四)奖励金额校长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0/人,我院名额:3人。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
别突出。

6.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7.符合东南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宿舍卫生分90分及以上,体育成绩80分及以上,行为考评为优)

8.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9.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前10%,且无首修不及格。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特等奖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必须为发明专利且已被正式授权,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授权人(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我院名额:5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我院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需为2019年东南大学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评选另行通知),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奖励额度:5000/人,我院名额:13人。

  

二、评定流程

929日(周日)15:00前,学生根据申请条件,认真阅读相关评审条例(请见http://bme.seu.edu.cn/xsjlps/list.htm),并认真如实填写《附件3-1: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用表)》、《附件3-3: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具体学院奖学金评定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附件3-4: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类积分认定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未附证明材料的部分不加分,另外不能加分的材料如奖学金证书等不用交;注意:竞赛加分在附件3-3和附件3-4中只可以填写一次,不得重复加分),并将纸质版材料于92915:00前交至四牌楼学办或九龙湖学办,电子版汇总表(即附件:2019秋季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发送至dmli@seu.edu.cn,邮件名及附件名均为“学号+姓名+2019秋季奖学金”,逾期未提交视作弃权。

929日下午由院学办进行初审,按照《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标准》(附件2)核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整理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至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930日中午 按年级分组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人需准备5分钟以内的答辩(仅限于学科竞赛及科研活动,不涉及其他),各评定小组确定学科竞赛及科研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国家励志奖学金:无需答辩,直接递交材料,由评定小组根据材料确定加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计分方法计算出各年级总分并排序,确定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公示。

101-107学生完成网上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成绩单和个人事迹等。

  

特别注意:

1 本科阶段,原则上学生至多可获得两次甲类奖学金(5000元及以上,含各类奖学金);

2 相邻的两个学期,学生至多获得一次甲类奖学金(5000元及以上,含各类奖学金),以上三项奖学金不能兼得。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9年度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医学院学办

2019927

2019秋季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1: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用表).docx

附件3-3: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docx

附件3-4: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类积分认定表.docx

附件2: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一: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