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尉思懿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1541

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7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审名额:


二 评审程序:

411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认真阅读相关评审条例(请见http://bme.seu.edu.cn/dc/ec/c12178a122092/page.htm),并认真如实填写《附件3-1: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用表)》、《附件3-3: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具体学院奖学金评定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附件3-4: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类积分认定表》,并将纸质版材料于41117:00前交至四牌楼学办或九龙湖学办,逾期视作弃权。

412日 初审。由院学办进行初审,按照《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标准》(附件2)核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整理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至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13日  终审并公示。召开院学生奖学金评审会议,根据各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14日 网上申请并上交材料。学生完成新学工系统网上申请并导出相应申请表,候选学生根据申请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特别注意:

1 本科阶段,原则上学生至多可获得两次甲类奖学金(5000元以上,含各类奖学金);

2 相邻的两个学期,学生至多获得一次甲类奖学金(5000元以上,含各类奖学金);

3 根据教育基金会要求,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已经获得教育基金会长期奖助学金(如唐仲英德育奖学金、伯藜奖助学金、新鸿基奖学金等,但不限于)的同学在获奖期间不再参评教育基金会其他奖助学金。


生医学院学办

2017410


附件3-1: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用表).docx

附件3-3: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docx

附件3-4: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类积分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