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必须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
2、具体条件见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时间及院系审核时间
学生请于10月16日前通过学工系统申请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