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贷〔200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厅〔201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公正问题,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由于本次预申请是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唯一渠道,请各学院切实通知到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在校生贷款上限仍为6000元。
四、请各院(系)尽快按政策要求开展预申请工作,于2014年5月20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和提交操作。
五、每个学院都有一个专属账号,学生使用专属账号登录,按以下步骤操作:进入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学院登记预申请—新增(填写学生信息,学号为一卡通号后六位)—上报高校审核。
请需要申请的同学到学办领取专属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