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所在学校原则上应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学校;
4、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总成绩名列所在专业的前10%,国家CET―6级通过或CET―4优秀,并获得当年所在学校免试生资格;
5、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本人申请表及简历;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6级合格证书(或CET―4级优秀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3、由教务部门出具证明的在学期间曾从事的课外科技活动,获奖等情况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三、申请专业范围
我校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148个专业均可接受(该目录可在我校主页-人才培养-招生信息-硕士生信息服务中查询)。
四、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即日起至2004年10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请统一用A4纸)寄(交)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复试时提交),过期恕不再受理;
2、经我办初审、报考院系复审后,于2004年10月20日(暂定)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及拟录取类别、专业等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并在10月8日-31日之间在教育部公布的网站上报名,凭报名号在2004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说明: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来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①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③ 被推免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
2、联系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 210096
电话:025-83792452 传真025-83792593
E-mail: zhaoban@seu.edu.cn
3、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政策或方法有调整,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