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英国牛津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5-10-26浏览次数:100

全校各单位:
    接《关于遴选2006年度赴英国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人选的函》(留金秘项[2005]6036号)的通知,我校拟推荐2人赴牛津大学分别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高新技术、(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科学、(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牛津大学已开设的课程为准。
请各申请者上网查询牛津大学各学院的课程设置,以便确定自己申请的具体课程和研究方向,网址为www.ox.ac.uk/gsp。博士学位申请人请务必先与牛津大学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相关专业的本科或硕士学位;
3、在校青年骨干教师;或经所在院校重点推荐,在读研究生(2006年8月以前毕业)
也可申报;
4、较好的英语水平:申请人一般须经过IELTS(学术类)、TOEFL或CPE英语水平考
试,成绩要求请参考:http://www.admin.ox.ac.uk/postgraduate/apply/english.shtml。详细的分
数要求请根据所申请的专业课程具体查询。
三、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
英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6年9月派出,
留学期限视所攻读的学位和专业而定(一般不超过4年)。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
(University fees)及学院费(College Fees)由牛津大学提供,生活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
家留学基金提供。
四、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申报人员经本单位推荐后,报至校人事处人事科,截止时间
为2005年11月10日。
五、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确定后的推荐人选应向国家留学基金
委交纳报名评审费五百元人民币。
六、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交存留学保证金
等相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
理。
八、各单位应确保推荐人选不同时申请其他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候选人一经项目录取,
不得无故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人员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负责派出事宜,请各推荐单
位做好其工作、学习安排。
九、其他有关事宜,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询。


东南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200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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