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关于开展2018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尉思懿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1195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2018年度“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4月中旬及下旬,学院团委在本院系内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等进行院系评审。

(二)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各院系团委报送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三)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并对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等奖项进行审核评比。

(四)5月4日左右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本科生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且学年绩点在专业排名前40%,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硕士生修满24学分以上,博士生修满12学分以上,且学习成绩优良。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本科生学年绩点在专业排名前30%。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年度须在校团委及其直属机构、院团委、团支部担任团的干部职务满一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完成《东南大学团支部建设台账》;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成立满一年的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具体要求参见《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9修订版)》(见附件)。

参评范围:在校团委、校区团委工作或担任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专兼职团干部。

评选数量:8个。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全部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报,请各团支部于4月11日前完成支部推荐,4月12日前完成院内评审。申报甲级团支部请于4月9日前与辅导员联系。


共青团东南大学生医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

五四表彰智慧团建系统报名说明书.pdf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8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201904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