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毕业生延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阳发布时间:2016-06-17浏览次数:2013

请需要办理延期离校的同学,于621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至学办,《统计表》发至学办公邮bmexb@pub.seu.edu.cn.

  

  

  

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毕业生延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16年本科毕业生在625日前离校,针对因学业、就业原因延期离校的部分毕业生,可在624日上午1000前申请延期离校,要求如下:

1填写《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申请表》;

2院系审批,学生处就业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总务处同意;国防生延期离校由学生处学办统一办理;

3因学业原因(参加跟班重修考试),请院(系)教务员签字核实,延期离校时间可放宽到75日;

4其他延期离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5日;

5各院系于624日下午400前将《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统计表》报学生处江莉莉。

6在延期住宿时间内,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身、财产安全由自己负责,按时搬离学校宿舍。由个人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本人承担。

注:因家庭比较遥远,参加跟班重修考试,等教务处第二批两证的毕业生,可以与总务处宿舍管理协商75日后再延期2天。

  

附件

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申请表.doc

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统计表.xls